
稅務代理制度在稅收征納關系中的作用
1.稅務代理有利于依法治稅;
2.稅務代理有利于完善稅收征管的監(jiān)督制約機制;
3.稅務代理有利于保護征納雙方的合法權益。
稅務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納稅主體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圍內依法代其辦理相關稅務事宜的行為。 稅務代理人在其權限內,以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的名義代為辦理納稅申報,申辦、變更、注銷稅務登記證,申請減免稅,設置保管賬簿憑證,進行稅務行政復議和訴訟等納稅事項的服務活動。
稅務代理的收費標準:
1、申請稅務登記、變更、注銷手續(xù)企業(yè)300元/次;個體工商戶200元/次
2、申請稅務登記驗證、換證企業(yè)300元/次;個體工商戶200元/次
3、申請非的領購、印制手續(xù)200元/次
4、申請納稅申報或繳稅款報告200元/次
5、申請繳納稅款200元/次
6、申請延期申報手續(xù)1000元/次
7、申請申請減稅、免稅、退稅手續(xù)按稅額的0.5%計收,不足100元按1000元計收
8、代理申辦一般納稅人認定、年審3000元/次
9、代納稅人進行納稅審核(包括所有稅種)按資產總額或銷售額(營業(yè)額):500萬及以下,5000-30000元/納稅期(年);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以下,30000-50000元/納稅期(年);1000萬元以上,協商議定,不**過100000元/納稅期(年)。另按不**過審核調整數額的5%收費
10、制作涉稅文書1000-30000元/次
11、代理申請行政復議按涉稅額3%以內協商議定
12、受聘擔任稅務顧問資產總額500萬元以下,10000-30000元/戶.年;資產總額500-1000萬元,20000-50000元/戶.年;資產額1000萬元以上,協商議定,不**過80000元/戶.年
13、常年納稅申報(包括所有稅種)年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10000-30000元/年;年銷售額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以下,30000-80000元/年;年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協商議定,不**過150000元/年
14、計時收費標準不**過200元/小時
稅務代理的范圍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允許稅務代理人從事的業(yè)務內容。盡管**所規(guī)定的業(yè)務不盡相同,但其基本原則是大致一樣的,即稅務代理的業(yè)務范圍主要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所委托的各項涉稅事宜。
《稅務代理業(yè)務規(guī)程》規(guī)定,代理人可以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從事下列范圍內的業(yè)務代理:
1.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手續(xù),
2.辦理納稅、退稅和減免稅申報,
3.建賬建制、辦理賬務,
4.辦理除外的領購手續(xù),
5.辦理納稅申報和扣減稅款報告,
6.制作涉稅文書,
7.開展稅務咨詢(顧問)、稅收籌劃、涉稅培訓等涉稅服務業(yè)務,
8.稅務行政復議手續(xù),
9.審查納稅情況,
10.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xù),
11.利用主機共享服務系統為一般納稅人,
12.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