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注冊:年產量或進口量追趕1噸的一切化學物質需要注冊,年產量或進口量10噸以上的化學物質還應提交化學*報告;
2、評價:包括檔案評價和物質評價。檔案評價是核對企業提交注冊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質評價是確認化學物質危害人體健康與環境的危險性;
3、許可:對具有必定危險特性并引起人們高度重視的化學物質的出產和進口進行授權,包括CMR(致癌性、誘變性和生物毒性物質)、PBT(持久性、生物富積和毒性化學物質)、vPvB(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積化學物質)等;
4、限制:假如以為某種物質或其裝備品、制品的制作、投放市場或適用導致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險不能被充沛操控,將約束其在歐盟境內出產或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