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民事訴訟的主要程序,包括當事人起訴、人民法院受理、開庭審理、判決,當事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判決以及再審程序和執行程序。
當事人起訴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其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與他人發生爭議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起訴進行審查后,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予以接受并決定立案受理的,應在 7 日內通知原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完成審理前的調查、準備工作后,應當按法定程序開庭審理。法院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 , 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按法定程序申請延長。
發生民事糾紛,可以報警,即便報警,一般情況,警察是不處理民事糾紛的。因為公安機關不能介入民事糾紛,否則就是違法,因為公安機關主管的是治安或者刑事案件。一般警察會建議你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去解決。
在人的一生中不可避免的發生糾紛,而這些小的糾紛都基本能概括到民事糾紛的調整范圍,較簡單而樸素的賠償方式和標準就是:有多大錯,承擔多大責任,造成什么樣的損害,就彌補相應的損失。民事權利涉及到太多的內容:物權、財產權、人格權、身份權、知識產權……因為民法保護的權利十分廣泛,所以產生的糾紛形態各異,那么對糾紛進行補償的方法也多到無法窮盡,主要有以下幾種:(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賠償損失;(七)賠禮道歉;(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民事訴訟法》關于訴訟代理的規定。 《民事訴訟法》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二、委托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進行訴訟代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 授權委托書; (二) 律師事務所或法律服務所函; (三) 律師執業證明或法律工作者執業證明
民事訴訟程序,主要是**機關和案件當事人在其他訴訟參與人的配合下為解決案件而分階段又相連貫地順次進行的全部活動。民事審理程序,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適用的程序,可以分為一審程序、二審程序和審判監督程序(再審)。審理程序是法院審理過程,訴訟程序是當事人起訴至法院開始直到案件處理結束。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的糾紛。比如,財產權、人身權、知識產權受到侵害引起的糾紛,因合同的訂立履行引起的糾紛,或者因婚姻、繼承、收養等家庭關系等引起的糾紛。發生了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調解**、有關單位、有關行政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起訴時法院只要求有初步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就可以了,起訴立案后舉證期內可以再補充提交證據,過了舉證期的證據由法官視情況處理。有的人可能在立案時只拿出一部分證據,想把關鍵證據保留到開庭的時候提交,這樣搞“證據突襲”的想法是不可取的,因為對方如果對你提交證據的時間提出異議,那你就很被動了。既然訴諸法院、對簿公堂,那就盡量把事實擺出來、把證據列出來,光明正大的辯論。所以,我還是建議在立案時盡量將全案的證據準備妥當,并列好證據目錄,按對方人數提供副本。
在輕傷害案件中,公安機關對傷害賠償的標準并沒有具體規定,但可以參照《較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執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常見的民事糾紛有:贍養糾紛、房屋糾紛(常見的),還有合同糾紛、工程合同糾紛、商務糾紛、醫療糾紛、旅游糾紛、勞動糾紛、土地承包經營糾紛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 ;
所謂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可處分性的),是處理平等主體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所以所有違反這一概念的行為就會引起民事糾紛 。
律師代理分為以下幾種
一種:一般代理。依律師職業道德為當事人代理案件,維護當事人權利。一般為糾紛標的的3-5%。標的高的話也可以低于該比例。
二種:風險代理。按金額或以得到的金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或按減少的支付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比例當然**一般代理。
三種:半風險代理。給一定的基本費用,其他的再按風險代理計算,當然就介于一般代理和風險代理的比例之間。
民事案件請律師不是必須的。請律師的作用無非有二:
一、如果你不懂案件所涉及的實體法律規定及相關的訴訟程序,找個律師代理,可以省去很多麻煩,更主要的是可較大限度的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二、如果你沒有時間處理訴訟事務,也可以委托律師代理;如果上面兩點你都可以做到,那就不用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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